新華社貴陽1月12日電(記者李黔渝)貴州省近日印發《貴州省赤水河等八大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辦法》,按照“公平公正、權責對等”“雙向補償、合力共治”原則,以水質、水量目標為主要考核標準,將生態保護補償資金安排與流域生態環境改善結果掛鉤,調動流域上下游市(州)保護和治理的積極性。
該辦法適用于貴州省境內的八大流域,包括烏江、沅江、牛欄江—橫江、柳江、南盤江、北盤江、紅水河、赤水河—綦江等流域干流或部分支流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上下游市(州)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以水質為主、兼顧水量,實行按月考核、按年清算。
補償基準分為水質、水量兩部分,在八大流域設置生態補償斷面。其中,水質監測斷面25個,水量監測斷面30個。通過省級參與、上下游市(州)互補模式,下游市(州)對上游市(州)提供良好水質、水量及生態產品付出的努力給予適當補償,上游市(州)因轄區水質、水量下降給予下游市(州)適當補償。
上下游市(州)之間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方式原則上以資金補償為主。生態保護補償斷面為貴州省內斷面,由市(州)之間相互補償;為貴州省出省斷面,由省級與有關市(州)核算補償資金。各市(州)補償資金由同級財政預算安排繳納。省級補償資金通過統籌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補助資金或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安排。
貴州省還鼓勵多元補償,支持各市(州)積極探索對口協作、產業轉移、人才培訓、共建園區等其他補償方式,推動上下游產業發展合作和流域聯防共治,形成流域一體化保護和發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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